为什么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规定配置应急消防手电筒?

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切实吸取教训,规范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研究、分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火灾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用以引导和规范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人员密集场所指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通过采用本标准,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同时能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做到有序疏散逃生。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6年10月25日发布,并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654-2006)》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第8.2.1条文规定,高层旅馆的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其他旅馆的客房内宜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 酒店宾馆应急消防手电筒有别于正常照明和楼道应急灯,其作用有三。其一:如遇突然停电等情况下便于宾客取出照明不止于黑暗惊慌;其二:如遇突发性火灾事故时宾客能及时准确的取出照明,找到贵重物品及防毒面具等,并查看安全出口有序地进行疏散照明,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其三:如遇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除紧急逃生之外还能为被困人员提供呼救照明便于消防官兵准确营救。所以在配置选择上应选择专用的应急消防手电筒,其功能需要包括:能壁挂于显眼位置,LED灯源照明和待机时间长,智能感应控制毫秒级响应,带应急闪烁指示灯,可替换式防漏液电池等。方可实现突发紧急情况下,宾客在慌乱中能迅速找到应急手电筒,拿起就亮,紧急照明逃生。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A.l.1.1.1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应执行GA503和GA587的相关规定。如检查器材过期、老化、溃电等应及时上报及时更换。 标准第9.5.2.1条文规定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疏散逃生器材配置作为消防救援的前端设施,关乎宾客的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关乎酒店宾馆等业主方财产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携手共创和谐社会。